四、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纳入肇源县事业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家费,并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最多享受五年);引进的“双一流”院校毕业的本科生人才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最多享受五年)。
(三)引进人才在肇源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肇源县编制内岗位工作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0459-8245311。
肇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肇源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