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遴选80名中小学_幼儿园教师

发布时间: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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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奖励性积分与面试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奖励性积分、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遴选工作在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教师8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0名、小学教师35名、初中教师35名。具体遴选情况详见《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 遴选对象

  面向全市乡镇二类学校在编教师进行公开遴选。

  “二类学校”的界定以《清镇市教育系统教师调配管理办法》(清委办通字〔2017〕41号 )文件规定执行。

  一类学校:(1)原红新社区、新岭社区、百花社区、巢凤社区、红塔社区、乡愁社区及时光社区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

  (2)红枫湖镇行政区域内所属的扁山小学、红枫第七小学(原大土小学)、红枫湖镇幼儿园。

  (3)站街镇行政区域内所属的站街小学、站街镇幼儿园、七砂小学、小河小学、莲花小学、七砂中学、贵化中学、贵化小学、站街中学、条子场学校。

  二类学校:卫城镇、新店镇、犁倭镇、暗流镇、流长乡、王庄乡、麦格乡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以及红枫湖镇、站街镇行政区域内归属一类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任教年限:

  报考人员必须在我市二类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2019年4月1日前<含4月1日>在我市二类学校任教的)。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一类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考;

  2.有农村基层学校服务年限规定截止2024年4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因违反考试纪律被查实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违反师德师风,且近五年在师德师风测评中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遴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奖励性积分*40%+面试成绩*60%。

  公开遴选总分以奖励性积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之和计算,面试及奖励性积分均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总积分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来确定位次;面试成绩并列的,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奖励性积分

  总分100分,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相应计分:

内   容

积分

1.在我市农村基层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学校出具证明认定)

以教龄计算,教龄满5年计1分,每超一年加1分,5分封顶。

2.2019年以来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含工、青、妇、少先队)<以教育局党委或主管部门行文为依据>、班主任工作、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校认定)、清镇市兼职教研员(教培中心认定)。

担任校级领导一年计5分,中层领导一年计4分;担任班主任一年计3分,担任兼职教研员一年计3分,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一年计2分。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按照就高计算,25分封顶。

3.2019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提供考核表学校认定)

近5年内,年度考核一次为“优秀”等次的,每次计1分。5分封顶。

4.报名时夫妻双方均在我市红枫湖镇、站街镇、各街道办事处以外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婚后实际工作年限均在1年及以上。(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学校认定)

1年计1分,5分封顶。

5.2019年以来获得国家、省、地(市)、县级党委政府或国家、省、贵阳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含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育科研部门)、清镇市教育局的表彰情况。(审核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各类学会、民间团体组织的表彰不予以认可)

获得国家级表彰计20分,获得省级表彰计15分,获得地市级表彰计10分,获得市级表彰计6分,清镇市教育局表彰4分,同一学年、同一内容、同一奖项计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30分封顶。

6.2019年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行政部门所属的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说课竞赛等教学技能比赛、参与课题研究、承担省地市县级示范课(观摩课、讲座)、命题、指导学生获奖等情况。(各类学会、民间团体组织的不予认可,需与参与本次遴选岗位学科一致;教育行政部门指具有对我市教育直接或间接管理权的县级以上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部门;指导学生获奖含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赛事,只认可单独颁发的指导教师证书,教培中心审核认可)


 

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15分、10分、

8分计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10分、

8 分、6分计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

按 8分、6分、4分计分;获得县级一、二、三等

奖分别按 6分、4分、2分计分。指导学生获国家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10 分、8分、6分计分;

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8分、6分、4分

计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6分、4

分、2分计分;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4

分、2分、1分计分。参与课题并结题的,分别按

国家级 15分、省级 10分、地(市)级 8分、县

级 4分计分,同一课题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加

分。承担示范课、讲座、命题分别按国家级 10分、省级 8分、地(市)级 6分、县级 3分计分。观摩课家级 8分、省级 6分、地(市)级 4分、县级 2分计分。不同项目奖项可累加,同一内容获不同级别奖项计分就高不就低,不可累加。30 分封顶。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以试教方式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

  宣传动员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通过“清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发布遴选公告,各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8日— 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晚上20:00。

  2.报名地点:清镇市教育局1608会议室。

  3.报名要求: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各学校要认真按照遴选对应条件,对报考人员各项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证明奖励性积分的各种证书、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清单、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提交附件2《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纸质档)、附件3《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性积分审查登记表》(纸质档、电子档)、附件4《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及奖励性积分登记表》(纸质档、电子档)。

  5.资格审查:由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遴选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开遴选学科岗位计划数与学科报名人数达到1:6的比例方能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遴选学科岗位计划数比例,由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

  (三)奖励性积分

  总分100分,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相应计分,由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参加遴选教师有关条件计算奖励性积分分值,奖励性积分按照40%计入个人遴选总成绩。报名人员须在2024年4月9日20:00前将所有奖励性积分的相关印证资料提交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参加遴选教师积分情况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5个工作日)。

  (四)面试

  面试在积分公示结束后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遴选计划数与积分人数1︰6确定,达不到遴选学科岗位计划数比例,由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报考同一岗位遴选教师的积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以试教方式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主要测试遴选岗位所必备的教育教学技能。

  3.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流程为遴选教师从候考室按照面试遴选教师抽签顺序依次到备课室现场备课后,再到试教室试教。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实行百分制。

  (五)个人总成绩

  参加遴选教师总成绩按照奖励性积分40%和面试成绩60%之和计算(即总成绩=奖励性积分*40%+面试成绩*60%)。面试及奖励性积分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来确定位次;面试成绩并列的,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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