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招聘25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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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名。其中,扬州校区4名,北京校区2名,长沙校区15名,大连校区4名;A类岗位(专职教师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10名,B类岗位(管理类岗位和非专职教师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15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可以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考人员未能如期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北京校区岗位的人员,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的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国(境)外大学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jzhaopin.qgrs.rsbsyzx.cn/)、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ax-edu.net/)和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18:00。此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如下: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jzhaopin.qgrs.rsbsyzx.cn/)—完成用户注册—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岗位查询及报名—我要报考。

2.报名材料

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将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扫描件。

考试相关事宜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电子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税务干部学院有关校区确认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8:00。各校区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审,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通过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在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24:00,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天津市。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入围名单时,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没有资格参加面试。

(五)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ax-edu.net/)公布。

2.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确认

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ax-edu.net/)发布面试公告(含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同时各校区邮件通知考生面试安排及要求。考生须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自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校区对面试人员现场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方式

A类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学术能力测评和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55%、学术能力测评占15%、结构化面试占30%。B类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A类和B类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结构化面试前开展心理风险因素评估,评估结果供参考。

(六)总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A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

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笔试,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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