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报县委编委会批准后,由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部门联合下发聘用通知。各用人单位按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与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招聘人员在5年服务期内(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辞聘、离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此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8720585(县人社局)
0359—3030196(县教育体育局)
0359—3022778(县卫生健康局)
0359—3028629(县文化和旅游局)
监督电话:0359—3028500(县纪委监委)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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