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我市为万州区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二)面向我市为万州区公办幼儿园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三)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万州籍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万州区白岩路256号)。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招聘,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采取面试、在校学习成绩绩点与奖学金加分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万州区教委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内容。
考核为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试讲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缺考或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40%+奖学金加分成绩×5%。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关于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奖学金加分项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指由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期间(其中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师范生指大学专科期间)取得的综合平均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奖学金加分项目及加分办法:指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其中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师范生指大学专科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加1.5分/次,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0.8、0.4分/次,其中获得校级单项奖学金或未明确等级的其他类奖学金,按照三等综合奖学金计分,高于校级以上的其他类奖学金均按校级一等综合奖学金计算。奖学金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奖学金加分成绩计算办法:
奖学金加分成绩=奖学金加分个位数基准分+奖学金加分小数点后两位数×10
其中,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0”的,基准分为0分;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1”的,基准分为50分;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2”的,基准分为60分;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3”的,基准分为70分;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4”的,基准分为80分;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5”的,基准分为90分。如某考生奖学金加分为4.85分,其奖学金加分成绩=80(个位数4的基准分)+0.85×10(小数部分0.85计算分)=88.5分。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
六、体检、选岗、签约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由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选岗。
体检完成后,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报考该岗位的体检合格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选岗,对其他考生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三)签约。
体检合格及选岗完成后,考生确定为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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