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1)本次引进考试后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可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引进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可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纳入引进单位事业编制,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在引进入才与引进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引进人才在办理引进备案手续后仍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及在办理引进手续后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或引进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引进单位报到的;(3)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纪律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乌拉盖管理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乌拉盖管理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二)本次人才引进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时间、程序、要求等,届时将在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wlgg1q.gov.cn/)和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为强化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5148678586(乌拉盖人社局)
0479-3351238(乌拉盖人社局)
监督电话:0479-3351117(乌拉盖纪委监委)
乌拉盖管理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