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考查打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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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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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评分 (总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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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较为熟悉得3分;流畅得4分;优秀得5分 |
该项由科室技术人员通过系统操作等方式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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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得分 (总分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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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4分;本科5分;研究生6分;博士生7分 |
得分按最高学历,只计算一次。本项均以学历证书为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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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得分 (总分3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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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得7分、取得计算机专业的加3分;高级得11分、取得计算机专业的加4分 |
中级与高级得分不累计,本项均以资格证书为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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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得分 (总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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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最高学历学校或最近工作单位道德品质、事业心和责任感优秀评价的得3分,获得过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政府奖励的分别可得4分、5分、6分、7分 |
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政府奖励得分不可累计。本项以最高学历学校或最近工作单位书面评价和证书为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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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经历得分 (总分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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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过数据库或办公自动化项目的,得5分; 2、对各类数据进行图形矢量化采集、数据处理、属性录入的,得10分; 3、从事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工作3年及以上得5分; 4、熟悉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的,得5分。 |
本项以学校、单位书面证明和取得证书为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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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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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得分 (部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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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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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考查打分项目,除面试得分外的项目,均需以资料为据,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材料,不作为考查打分依据;本人取得各类证书、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递交申报材料时,经核对后退回证书、证件原件收取复印件。特别提示,应聘人员递交的申报材料,我单位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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