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坪山区决定面向全国开展博士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16名,岗位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博士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选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8月16日9:00至2024年8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jiangqian@szpsq.gov.cn,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考生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参加选聘资格。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博士报名表》(附件2),word版和签字扫描件一并提交;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所有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5)证明本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
4.报名咨询电话:0755-8938522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9月2日9:00至2024年9月6日18:00。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出现材料不齐且不能在审核结束前补齐的、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线上面谈,综合面谈表现、岗位匹配度,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3确定入围业务考核人选;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全部入围业务考核环节。坪山区委组织部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业务考核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