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35名公费师范生、定向医学生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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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我市为涪陵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

  (二)面向我市为涪陵区订单定向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三)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涪陵籍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四)面向我市为涪陵区乡镇卫生院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公开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须在服务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在服务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1.教育岗位:涪陵区教委308办公室(涪陵区滨江路188号)。

  2.卫生岗位:涪陵区人社局2号楼705室(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主要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大学期间校内成绩、面试等。

  (一)大学期间校内成绩。

  以考生学籍档案中大学期间成绩单记载的必修课成绩平均分作为大学期间校内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时间均不低于10分钟。

  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卫生岗位专业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教师岗位专业面试采取试讲(备课+模拟讲课)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均为20分钟,试讲时间均为10分钟,其中:初中语文教师岗位试讲学科为初中语文,初中历史教师岗位试讲学科为初中历史,小学全科教师岗位试讲学科为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幼教教师岗位试讲学科为幼教。

  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大学期间校内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选岗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需要“选岗的岗位,按“选岗组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面试成绩、大学期间校内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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