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我市为奉节县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
(二)面向我市为奉节县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三)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奉节籍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大楼(夔州街道桂圆路50号)1011办公室,联系电话:023-56561107。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奖学金材料、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市奉节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具体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二)笔试
小学全科教师岗: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和学科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值1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占20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占40分);
其余教师岗: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100分)。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奉节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fj.gov.cn/zwgk_168/fdzdgknr/gwyzk/qtkszl/)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重庆市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需要“选岗”的岗位,按“选岗组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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