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59人

发布时间: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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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人(详见附件《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需得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对国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由甘肃省水利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五)年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置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水利厅网站(https://slt.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2024年度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与所报考的单位联系(后附甘肃省水利厅所属各事业单位报名咨询电话);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甘肃省水利厅所属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前往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省水利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12月初,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https://slt.gansu.gov.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甘肃省水利厅所属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及复印件。

(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四)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3张(与报名信息一致)。

(五)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五、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选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甘肃省水利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于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发布。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依据加试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安排和要求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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