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体检又进入考察环节的,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对象。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笔试成绩、体检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八)公示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选调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经集体研究实行选调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县委编办参与,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未按要求参加从“现场报名到“流动调配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笔试到流动调配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办:0730-7620291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调配管理股:0730-7662135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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