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事业单位2024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76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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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

附件1所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除明确约定外,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规培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的(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明),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以下简称“渝中区招考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教育类岗位仅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网址:http://www.cqy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9:0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学科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并将照片或扫描件按《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3)所列材料名称命名按顺序逐一上传(如“1.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网上资格初审。招聘方根据考生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考生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10月25日17: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

4.打印准考证。教育类岗位考生在2024年10月31日9:00至11月2日12:00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卫生类岗位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二)卫生类岗位现场报名

招聘岗位:卫生类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

时间:拟定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9:00-12:00。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所有卫生类考生(含网上报名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3)。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教育类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所有人员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教育类岗位内容为岗位相关的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等;卫生类岗位内容为岗位相关医学基础知识等。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名单等信息,将在“渝中区招考专栏(网址:http://www.cqyz.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教育类岗位现场资格复审。

教育类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渝中区招考专栏”(网址:http://www.cqyz.gov.cn/)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总时长不少于15分钟。专业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见附件1;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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