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单独“面试(面谈)形式进行。农业农村发展与管理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0: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人数之比达到20:1的,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植保技术推广、水产养殖岗位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
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胜任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对知识的应用、分析能力,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http://nyncj.ningbo.gov.cn/)上公布。
2.面试(面谈)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植保技术推广、水产养殖岗位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排名。
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面谈)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谈)。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面谈),视作放弃面试(面谈),由此产生的面试(面谈)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0:1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0: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增加考试环节。
面谈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评定结果从高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综合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
宁波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