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教科研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赤峰市教育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补充部分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教研员7名。具体比选岗位详见《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赤峰市旗县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或教研员。具有相关教学、教研和教育管理工作经历的旗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也可报名。
三、比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1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5.应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6.应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8.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竞赛奖。
9.具有相关教学、教研和教育管理工作经历(高学段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10.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11.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动的;
4.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入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
7.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8.新提拔任职不满1年或频繁调整的;
9.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四、比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至26日18时。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将《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报名表》《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报名汇总表》及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形成PDF格式打包发送cfsjyjrskzp@163.com邮箱。发送材料文件名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所在单位全称。
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报名表》《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竞争性比选教研员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及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现取得最高级别职称证书扫描件;
3.个人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的相关支撑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比选公告,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根据比选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开考比例一般达到审查结果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3:1及以上,急需补缺的比选岗位,经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面试开考比例可按审查结果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2: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其比选岗位计划。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期间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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