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市资阳区卫健系统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8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请长按红色复制公务员考试信息网公众号 ,也可以点击右侧的按钮
 2、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官方公众号。
 3、回复大礼包,获得30G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视频、真题、题库、教材等)资料!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资阳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7.资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在近三年本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公示并确定为聘用人员后放弃或聘用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8名,具体岗位计划与要求详见《资阳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通过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5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益阳市资阳区卫生健康局新楼1楼会议室(资阳区曙光路4号),咨询电话:0737-3266478;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

  (3)填写《资阳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照片,见附件3),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4)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毕业院校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5)应聘岗位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今年规培结束的,需提供住培合格证或住培证明。

  (6)应聘岗位需要递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

  (1)年龄计算。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所显示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工作经历要求。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报考公开招聘岗位的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 [2] 下一页

浏览过本文的人,还浏览过:
人事考试网资阳人事考试网
 ★ 关注官方公众号,领100元 ★ 
方法一:将二维码保存到相册,微信打开扫一扫,从相册打开二维码即可领取。
二维码
方法二:在微信搜索“公务员考试信息网公众号”,关注即可领取。

 ★ 在线题库 ★ 
公务员考试题库 事业单位招聘题库 幼教招聘题库 小学教师招聘题库 中学教师招聘题库 银行招聘题库 医疗卫生招聘题库 更多题库
 ★ 相关文章 ★ 
 ★ 各地人事考试网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华东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中南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东北 辽宁 吉林 内蒙 黑龙江
西北 陕西 甘肃 宁夏 新疆 青海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更多考试 ★ 
公务员    事业单位    教师    银行    高校
政府    三支一扶    招警    政法    村官
试题    最新发布    导航
访问电脑版      访问手机版      返回首页
Top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   关于本站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