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桃源县政府网、桃源县法院网发布人民陪审员增选信息。
(二)公开报名
﹙1﹚个人申请 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和3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到县人民法院政工室报名,报名时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从网上下载﹚,并提交上述证件。
﹙2﹚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向县人民法院推荐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须征得公民本人同意,推荐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须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被推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单位、基层组织初步审查意见等相关材料。
县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建议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人选。
报名地址:桃源县人民法院政工室(办公楼509室),联系人:田国霞 15973608886 6684647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10日。 http://m.sdsgwy.com/
(三)资格审查对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含《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被推荐人、申请人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初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后,将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送县司法局征求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增选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身份的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6684647 1597360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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