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信息
为竭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以人才引领支撑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我市决定采取“人才引进+企业招聘”的形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75名(其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25名,企业自主招聘人才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http://m.sdsgwy.com/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http://m.sdsgwy.com/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武威工作;
3.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5.非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引进方式
在北京、西安召开专场招聘会,采取考核考察方式引进。
(三)引进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日至3月31日,应聘人员填写政府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明确应聘岗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wwrczx@126.com。引才小分队根据岗位需求条件集中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通知符合引进条件并有引进意向人员按现场报名所需要件,参加现场招聘会进行考核考察。
(2)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参加招聘会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往届毕业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应聘时,还需出具其工作单位同意报名应聘函。
2.考核考察。根据《武威市集中引才行动量化考核办法》对登记报名人员进行考核引进。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列为考察对象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
3.公示签约。根据考核考察情况,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和引进人才协议书,并进行公示。
4.体检聘用。对签约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符合《武威市人才特区试点工作方案》、《武威市加强工业企业人才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急需紧缺人才政策待遇:
1.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由同级财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副高级专家和“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发放政府津贴,政府津贴在3年内分2次计发,第1年考核合格发给50%,第3年考核合格发给50%。
2.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的,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副高级专家、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3.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由政府统一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占用市直部门编制的引进人才入住市上人才公寓,占用县区编制的引进人才入住县区人才公寓。
4.当年引进的已婚人员配偶,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配偶编制性质调入相应的单位;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待遇。
5.鼓励支持提升学历层次。参加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机关干部且毕业后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同级财政全额报销学费;参加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企业招聘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同级财政和企业各报销50%的学费。
6.引进到工业园区和两县(天祝县、古浪县)、两片(张义山区、民勤湖区)工作的人员,工作期间由同级财政每年发给5000元的工作补助。
7.引进到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根据产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工业园区服务,服务期3年,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服务期间,人事、行政关系由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育培训等由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服务期满后,鼓励脱钩在企业任职,不愿在企业任职并经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市、县区直全额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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