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性质
丽水市卫生信息中心是丽水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选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http://m.sdsgwy.com/
(一)全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书面同意;
(五)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新录用单位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
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3月22日至3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丽水市卫生计生委(花园路1号)368办公室。
联系电话:2091277,2091279。
报考人员填写《丽水市卫生计生委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身份证、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上一页 1 2 2017-03-13 20:38:16 |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审查
由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出通知。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四)考试
采取综合比选和面试方式。
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学习经历、年度考核、获奖荣誉、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等进行综合比较,量化评分、核分,排出先后顺序,按选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由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是否取消选聘计划。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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