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察
(一)笔试
凡应聘人员首先参加笔试,委托外地出笔试试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即考试《中小学校管理评价》、我省出台的关于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等文件、《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知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邹平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两证缺一不可) 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邹平教育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给定的问题在思考的基础上面对评委回答,评委根据参选者的表现,对参选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量化分析,给出客观综合评价。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聘用资格。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
(三)考察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选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干部任用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参选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一票否决,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http://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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