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玉树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二批)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指定医院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九)政治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并加盖公章;
对因政治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政治考察工作参照我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十)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须在玉树公安微信公众号、第三方招聘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glgafjzp)及微信公众号【玉树公安】进行公示。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先按《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公安部相关文件规定的优先聘用的情形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二)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及省、州相关规定执行。
(三)补聘
1.此次公开招聘对面试成绩有效但未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的考生列入补聘人员库。若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则从补聘库中按成绩高低,经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补聘,补聘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1日。
2.本《公告》及其它未尽事宜,由玉树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聘用资格审查及相关问题
在招聘全程中,将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确保本人报送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审核、测试的,将视为报考人员自愿放弃。
(五)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划分以聘用后实际工作的岗位为准。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玉树州公安局将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所有承担考试的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应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反纪律要求,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八)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及考试要求及报名费用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考生报名时已视同对本公告认可和理解,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九)考生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报名者对《招聘公告》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十一)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报名单位(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考试的培训、网站媒体、出版物等宣传另行收费的,或以相关部门名义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以本次招聘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上事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玉树州公安局 0976-88196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971-4116222
(9:00—12:00,14:30-17:30)
玉树州公安局
2025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