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8名专业教师和1名专职辅导员,具体如下。(附件) http://m.sdsgwy.com/
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及要求
1.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4月6日。
2.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于3月20日~4月6日登陆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www.newjobs.com.cn/),点击中华女子学院公开招聘专栏,进入网络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3.初步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考生可在4月15日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进行公布。
4.招聘选拔分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两个环节,按照岗位需求设置具体的考核内容及办法。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在公开招聘专栏中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如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http://m.sdsgwy.com/
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