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2.确定面试人员。
(1)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2)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以及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4)因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确定后,市、县(市、区)教育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同时各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4.面试时间:2017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5.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成绩。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
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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