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与职数
本次共招聘12名村(居)后备干部,具体招录名单及人数见附表1。
资格与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积极拥护并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村(居)工作,具有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愿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及实际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招考范围:本县户籍。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需具备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一票否决事项。
(5)对于复退军人、致富能人、知名乡贤等特别优秀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初中,年龄放宽到40周岁。
招聘方法与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招考、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报名的,由各村(居)党支部负责组织,统一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向村(居)党支部提交报名材料,经村(居)党支部审核、研究后,向镇组织办上报推荐人员名单。个人自荐报名的,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镇政府二楼组织办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需提交报名材料明细见附件3)
咨询电话:0717-3895959。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4月14日。
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按照不低于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湖北远安网、远安县花林寺镇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时间安排
整个招聘工作从4月上旬启动,到4月底基本结束。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1、报名。(4月10日至4月14日)
2、资格审查。(4月17日至4月19日)
3、组织笔试。(4月20日至4月21日)
4、组织面试。(4月24日至4月25日)
5、组织考察。(4月26日至4月28日)
6.讨论决定聘用人员。(5月2日)
聘用与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党委根据各村(居)需求情况分配至各村(居)开展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须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期内工资待遇根据镇对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比照村副职干部,按不低于村主职干部工资的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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