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6日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包括尚在成绩合格有效期内)未在规定日期领取合格证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27日—29日(三天)补领考试合格证(成绩合格有效期三年)。
补领地点: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中山西路2230号)
补领时间:9:00—11:00,13:00—16:00
交通路线:73、76、87、93、122、138、224、712、732、830、
857、909、924、931,地铁1、4号线(上海体育馆
站)、地铁3、9号线(宜山路站)。
注:领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张1寸报名彩照(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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