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至4月27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在湘潭县教育局五楼。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招聘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思想品德鉴定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
4、按每人20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5、 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的,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毕业成绩单等资料报名。
6、暂未办理好教师资格证的,可凭考试合格证报名。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具有教学工作经历小学教师计划的,报名时,须提供乡镇中心学校(或民办学校、县属学校)出具的任教经历证明、本人2016年下期和2017年上期的原始教案各1本(任教学校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签出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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