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燕山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9个事业单位,拟招聘28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并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对应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都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要求: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高校毕业生。
2.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其他要求
1.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在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范围内,学科专业(类)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最新学科专业目录为准。专业四位代码表示专业类,六位代码表示专业名称,其中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代码请仔细校对。
国外高等教育院校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比照招聘专业主要必修科目(不含高数、英语等公共科目)和其研究方向确定,须上传课程表或成绩单。如遇审核不通过请理性对待。
2.教师资格要求:报名时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3.限制性应聘要求: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招聘岗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和全日制学历在读人员不得应聘。
4.具体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业务考核,确定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人选,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2月24日10:00至3月2日15: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个人登录”提交应聘申请。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提交报考申请的审核不予通过。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非工作日不提供咨询服务)。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12333咨询。
(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3月5日10:00至3月7日14:30前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形式为线下考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能力水平,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按照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1.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26年3月7日(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不会轻易改变,如有改变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成绩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发布。
(四)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思维能力、发展潜质等。业务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业务考核的相关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相关信息。
(五)确定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人选
1.根据岗位总成绩的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人选。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成绩*60%。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业务考核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3.考察和体检由燕山教委统一组织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
4.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如有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主动放弃岗位、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情况,聘用单位可根据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6.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相关信息。
(六)拟聘人员公示
1.拟聘人员结果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相关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拟聘用人员无故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公示开始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递补,也不组织调剂。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拟聘用人员无故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需要说明的情况
1.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属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如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其中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招聘单位应从严把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2.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3.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档案审核不合格的;
5.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7.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或未按时报到的;
8.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9.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考申请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请提高警惕。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2026年2月10日
房山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