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国科大高新园区和合肥国家实验室的支撑保障,服务于高新区区域创新发展战略,中科大附中实验学校依托中国科大、合肥国家实验室丰富优质的科教资源以及合肥高新区浓厚的创新氛围,拓展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平台等协同育人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基础教育人才培养和办学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基础教育不同学段以及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有效衔接,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实验学校。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教师队伍建设,现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引进岗位(学科)
计划人才引进6名: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体育各1名。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二)引进人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相应学段的任教经历,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
(2)取得高级教师职称且获得以下奖项(荣誉称号)之一的:
①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或省级及以上特支计划;
②特级教师或省级教坛新星;
③市级及以上模范教师或优秀教师;
④市级及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⑤基础教育成果奖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⑥课堂教学评比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⑦优质课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⑧安徽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⑨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⑩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其中,“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合肥高新区管理的在编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应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9:00到2026年3月12日18:00。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在报名时须按照公告规定,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材料。
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3月18日8: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考人需将《中科大附中实验学校2026年人才引进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文件,见附件1),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和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kfsy@ustc.edu.cn,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引进人才+姓名+手机号+报考岗位”。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将不再接收。已发至邮箱的无需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查
引进学校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线下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需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到场核验。线上初审及线下资格审查均合格,并按时缴纳面试费用者,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环节,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面试考核形式,由中科大附中实验学校统一组织。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教案设计不占分值,上课占60分,答辩占4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设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人选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初选人员最终结果均在中科大附中实验学校网站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科大附中实验学校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按规定的时间要求,等额有效递补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在中科大附中实验学校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报合肥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和社会发展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并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以及空岗情况予以聘用,执行学校有关薪酬制度。对未在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宜
(一)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在中科大附中实验学校官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中科大附中实验学校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咨询电话:0551-63600697(寒假期间如无人接听,会呼叫转移至联系人手机);
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551-63602591(中国科大纪检监察机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科大附中实验学校
2026年2月13日
安徽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