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
[shxjyjrsg@163.com](mailto:zjq3119@163.com)。
(2)现场报名方式
地点: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在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
(3)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上杭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
②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和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并附各学年学科成绩表报名;
③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考试准考证,1张贴体检表);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报考的,提供相应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上述需提供的相关打印、复印材料,统一按A4纸格式,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联系人:龚老师0597-3883186。
3.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2)网络报名人员。上杭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及时下载并组织初审,初审合格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止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现场审核核验。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由上杭县教育局统一核发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本次引进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上杭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或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教育教学的认识理解及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察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各学科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该学科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下同),若相关学科岗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该学科岗位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相应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具体的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各学科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学科岗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面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为先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由上杭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对象因怀孕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相关体检项目检查而造成体检医院无法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的,对其实行延期体检,招聘单位与体检对象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体检对象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可进行体检时,经本人书面申请,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在约定的延缓期限内未进行体检的,按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处理。
(5)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上述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空缺的学科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人选。
2.上杭县教育局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3.考察对象须按上杭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尽快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并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
4.考生因不按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或办理调档手续而影响考察的,责任自负。如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以及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其他惩戒等不符合上述“引进对象及条件”要求的,按考察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的引进资格。
(五)公示
上杭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各学科岗位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县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以及上杭县教育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上杭县教育局确定为相关学科岗位招聘人选。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引进人选经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二)根据我县实施“智汇上杭”人才强县工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符合规定条件的受聘对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后,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招聘人员为“双一流”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大学毕业的,聘用5年内,由县人才开发经费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生活补助,以及数额不等的一次性安家补助,服务期满后愿意继续留在上杭服务10年以上的,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购房补助,购买首套商品房的行为发生在引进5年之内的,可采取“先购后补”或“先签先补”的方式发放购房补助;省属重点师范院校荣获“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本科毕业生、或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一次性安家费;符合规定条件的受聘对象还享受住房优居、配偶优待、子女优学、医疗优享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引进对象入职时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如在聘用后2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退回已享受的“引进人才”政策有关待遇。
(四)引进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五)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招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10年,否则赔偿损失及缴纳违约金。
(六)引进人员由上杭县教育局根据高中师资情况安排到相关学校任教。
六、其他事项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中的相关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
2.本次引进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按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按规定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在本次选拔引进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选拔引进,下同)纪律,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本次引才的咨询电话为:0597-3887123(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0597-3316695(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监督电话为:0597- 3884369(上杭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六)有关本次引才的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上杭县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上杭县教育局商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解释。
上杭县教育局 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
上杭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