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m.sdsgwy.com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选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选聘中学教师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聘小学教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二)资质条件
1. 学科优秀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所获奖项的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1)中小学特级教师;
(2)省级教坛新星;
(3)地市级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
(4)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5)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且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6)教育类博士。
2.紧缺体育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所获奖项的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1)取得乒乓球、游泳、击剑、篮球、足球等专业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2)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成绩的本专业优秀退役运动员;
(3)有专业工作经历,所带队员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前六名的教练员。
3.紧缺音乐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所获奖项的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1)取得合唱指挥、器乐等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院团演员;
(2)本人在地市级比赛中获个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国家级比赛中获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独立编创作品获地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须有荣誉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庐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的教师;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3.已参加2016年庐阳区公开选聘教育人才且在录用公示后放弃岗位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9日、6月12日- 6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所报选聘学校(具体地址见附件3),进行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所选聘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简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及《庐阳区2017年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一式两份,见附件2)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在职在编(含经人社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还需提供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现场报名。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学科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进行一次改报,改报地点为有该岗位的其他选聘学校。
2. 资格审查。由选聘学校将报名人员上述材料,提交区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庐阳区教体局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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