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7月3日上午9∶00以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其他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8房间(中心路东段)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6月23日17∶00前提交到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8房间核实确认。
(3)我县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从我县入伍和入学前户籍在襄城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6月23日17∶00前携带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8房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17年7月8日8∶00至9∶4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10至11∶50测试《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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