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各种获奖证书及个人求职推荐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提交的审核材料经验证后退回原件。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田阳籍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等户籍有效证件。
4.资格复审的时间:2017年6月26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田阳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76-3212145。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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