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品行端正;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况;
6.县内正式在编教师。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7月3日至5日
上午9:00—11:45;下午15:00—17:15。
(二)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龙川县青少年宫一楼(龙川县住建局斜对面)。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场(需现场采集个人相片及指纹),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4,彩色双面打印)(交原件); http://m.sdsgwy.com/
2.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延迟至7月31日前提交);
4.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报到证(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7〕259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证书按有关政策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同时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2.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方可报名。
3.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7月15日(9:00—16:30)凭身份证到龙川县青少年宫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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