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时间
2017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19号科技民政教育综合办公楼(岚山新玛特购物中心对面)。
领取的有关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人领取证书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 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3.申请人应按时领取,过期将不再安排专人发放。
咨询电话:0633-26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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