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职业学院招聘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教师1至教师13共15个岗位面试中包含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采取试讲(分值为50分)、答辩(分值为50分)。
文秘、医生共2个岗位面试包含答辩和实操两个环节,采取答辩(分值为50分),实际操作(分值为50分)。
面向博士招聘共7个岗位(教师14至教师20)的面试,采用试讲(分值为50分)和答辩(分值为50分)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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