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mrl.gov.cn)公布,不再一一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核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户口簿(以2017年9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三门生源的考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出现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分数相同的一起递补),若最终递补后资格复审的合格人数仍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已达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或以上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不作调整;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多出的招聘计划数自然取消。资格复审结束后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考生的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等,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等,加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
各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到规定的体检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止,有放弃体检或各种原因取消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
咨询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
对各岗位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要求、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需要咨询时,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2017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一览表》涉及的内容有歧义或者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处理的最终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对于招聘范围、对象、招聘条件、具体流程等普遍性问题,以及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本身技术等问题,可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3361711。
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3313533。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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