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三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5)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而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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