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上午:
0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3)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9月26日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除缺考、违纪和零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对以上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期间,不中止招聘程序。
2.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招聘岗位排序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陕西省水利厅(http://www.sxmwr.gov.cn/)网站和陕西水文水资源信息网(http://www.shxsw.com.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人员递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和陕西水文水资源信息网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省水利厅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和陕西水文水资源信息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公布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对核减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属于分局机关的在全省范围内调剂;属于分局水文站的在本分局所辖范围内调剂。调剂办法是:从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人员中,按核减和不予开考的岗位资格条件,采取自愿报名,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调剂工作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并在陕西省水利厅网站和陕西水文水资源信息网公告。
有关要求
(一)时限要求。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应在30日内完成。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在招聘环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电话咨询:
1.招聘政策咨询:省人社厅029-63915277。 http://m.sdsgwy.com/
2.招聘岗位咨询:省水利厅029-85256554。
3..网上报名咨询:省人事考试中心029-89530892。
陕西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