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区事业单位2017招聘89名人员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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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m.sdsgwy.com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品德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素质;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详见《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四)在现场资格审查开始日前,往届生应取得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五)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自愿在黔江区事业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黔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对报考人员有户口限制的招聘岗位,报考对象须在现场审查报名资格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籍。其中:若高考时户口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地,后因到高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的,可以高考时的户口进行报考(但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高考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有效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 报名

本次招聘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12月12日9:0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老城区机关院内,城西七路3号);

报名事宜相关咨询电话:

023-79221698、023-79221696、023-79230509;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有户籍地限制的岗位须提供全页户口薄(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2)两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照片背后用签字笔写明报考岗位和本人姓名);

(3)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4)重庆市黔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提前网上打印也可在报名现场填写);

(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可提前网上打印并签字确认也可在报名现场填写);

(6)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就业协议以及学历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院系、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取得学历和各类资格等),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所有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7)《一览表》中要求的各类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8)《一览表》中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依据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9)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须详细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专门委托事项等)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除照片、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外 以上材料均需查验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立即在报名现场缴费处缴纳笔试考务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考试费。

(三)领取《准考证》

请报名考生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原老城区机关,城西七路3号)3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联系人:邬老师,联系电话:79221638)。

考试考核

(一)笔试

拟招聘岗位指标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委下属学校招聘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一(《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其余单位招聘岗位考试科目为科目一(《综合基础知识》)和科目二(《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总分200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科目一测试成绩×50%+科目二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有效小数)。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12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教委下属中学具体招聘单位名单等相关事宜考试结束当天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面试。请考生携带保管好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笔试及面试时均需查验。

(三)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通知要求详见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

(四)公开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公开招聘总成绩=科目一测试成绩×30%+科目二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有效小数)。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当天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科目二、科目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两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考察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查,并做出考察结论。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聘用及待遇

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指标,其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招政策咨询电话:023-79221698、023-79221696。

工作留言邮箱:2522912065@qq.comm.sdsgwy.com

重庆黔江区事业单位2017招聘人员报名时间及地点
 
重庆黔江区事业单位2017招聘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重庆黔江区事业单位2017招聘人员岗位表

重庆市黔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近期1寸

照片

出生

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现籍

贯地

 

婚姻状况

 

人事档案

保管单位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        日)

所学专业

取得的学位

                              (          学位)

身份证号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通信

地址

邮编:

手机

 

QQ

 

座机

 

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专业证书

 

 

 

 

取得

时间

 

应聘人员

签    名

本人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无简章规定的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的情形,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经审查不符,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字:

 

    日

资格

审查

意见

 

 

审查人签字: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请仔细阅读,认真填写

2.本人报考单位及岗位指拟报招聘单位及岗位。

 

附件4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仔细阅读《黔江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黔江区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等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如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在招聘过程中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且如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接受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月 

 

附件5

同意报考证明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从事工

作及工

作表现

 

该同志于         月至        月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

工作表现:                                                        

                                                                      

                                              

特此证明                            证明人:

年    月    日

所从事工作是否属实:             单位负责人签字: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主管部门

 

是否同意报考:                

 

                              (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位、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意见未签章此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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