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详细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新疆大学人事处招聘网,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试工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试工人员。试工时间为1-3个月,试工地点在各相关学院和部门。具体试工考核细则、赋分标准以及详细安排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和新疆大学人事处招聘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试工结束后予以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工成绩×50%。
若总成绩相同,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网和新疆大学人事处招聘网站上公布。
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察
(一)新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聘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m.sdsgwy.com/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监督负责人:张建慧
监督部门:新疆大学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1-858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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