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学校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分别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教育信息网(www.lcsjyj.gov.cn)和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上公布。
聊城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