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3.2019年7月30日前必须获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且基础学历应为国家统招本科,获得基础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
4.年龄:硕士毕业生应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应聘者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4)并附个人简历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rsc@ahm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请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格式,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24:00。
2.资格审核。学校审核应聘人员资料,通过审核人员以邮件方式通知现场确认,请报名者注意查收邮件。
3.现场确认。以现场确认为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2019年5月9日8:00-12:00;地点:安徽医科大学知行楼人事处301办公室。
(2)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材料:填写好的《安徽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批表》(附件3)、简历、身份证、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报岗位中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经历(学生干部的规定依据省选调生选拔工作中对学生干部的要求)等要求的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6)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现场确认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考试录用程序及办法
1.笔试。2019年5月10日9:00-11:00,主要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百分制记分。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面试。
2.心理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进行心理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应聘者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考察和体检。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若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校园网和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相关事宜
1.专职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招录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具体待遇根据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551-65161026;
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551-65167727。http://m.sdsgwy.com/
邮箱:rsc@ahmu.edu.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邮编2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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