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确定
考生按报考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学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于8月下旬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具体学校名单在8月底通过奉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选岗出现的缺额、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均不进行递补。
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及相关规定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奉节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奉节县服务年限不低于聘用合同所约定年限(研究生3年、本科毕业生5年、专科毕业生8年),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以及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6561107(教委)、02356551505(人社)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奉节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奉节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保证做到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四、我保证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招聘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
报考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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