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含试讲、答辩)。
面试按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根据招聘数量按照综合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不达最低分数,直接淘汰。
其他说明
(1)准考证发放:请及时登陆学院网站查看领取时间,按时到学院人事处领取。
(2)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3)笔试成绩请登陆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人员确定后,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序号、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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