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学校及岗位
共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82名。其中,初中语文4名、初中社会1名、初中体育3名、初中信息技术1名、小学语文①19名、小学语文②19名、小学数学①10名、小学数学②9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科学1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体育5名、小学美术3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具体招聘学校和招聘指标数详见《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2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二批)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附件2);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月30日17:00-2022年2月15日12:00。应聘人员通过https://wj.qq.com/s2/9657302/aa30/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应聘人员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5)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减该岗位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现场确认后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公告。
(4)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
考试分两类岗位进行。
第一类岗位:初中语文、初中社会、小学语文①、小学语文②、小学数学①、小学数学②、小学英语、小学科学
1.考试形式
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个部分。
2.初试
初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初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指标数4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指标数5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如遇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初试成绩和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初试结束后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教材教法分析等综合能力。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笔试和试讲满分均为100分,试讲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的为签约对象。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第二类岗位:初中体育、初中信息技术、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信息技术
1.考试形式
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特长。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遇进入笔试的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包含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等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此环节测试对象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5.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为签约对象。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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