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薛城区2022年引进50名区外中小学教师

发布时间: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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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50名。具体岗位详见《薛城区引进区外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根据报名、审核、考察和体检等实际情况,若出现岗位空缺,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引进范围

薛城区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在岗教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枣庄市籍(是指公安户籍管理机构户口簿登记的地址为枣庄市辖区内);

(二)枣庄市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三)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引进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须为依法合规进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且手续齐全的全额事业编在岗人员。其中,2006年1月1日以后须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的工作人员。

(二)年龄、学历要求如下:

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3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现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2年9月30日,扩大补充范围人员可不限)。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由省政府颁发)、省级以上教学能手(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由省政府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颁发)、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设区的市政府或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23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任一阶段有“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23日后出生)。

(三)年度考核不存在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四)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在薛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未经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人员。

2、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的,或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6、原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和资格条件的人员。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

引进岗位补录

在本次引进程序中,考虑到区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在岗教师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等造成岗位空缺,经岗位调剂后仍有可能出现岗位空缺情形。

为积极充实我区师资力量,充分完成本次引进数量,对于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一)(二)(三)项引进范围、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引进条件的,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1986年5月23日后出生)及以下,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合规进入区外非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其中2006年1月1日以后须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参与到本次引进的报名中来。

报名结束后,若区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在岗教师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等造成岗位空缺,经岗位调剂后仍出现岗位空缺,将从上述符合岗位补录引进条件的区外非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中进行递补(如果不存在岗位空缺的情形,将不再面向上述人员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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