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21日至5月7日23时59分。
(三)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温江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无需选择招聘单位,在进行拟聘程序时由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高低,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定聘用单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组织招聘部门。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考生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和网络提示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费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5月8日23时59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并缴纳笔试考务费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2年温江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2年5月14日至1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时间:2012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科目:卫生事业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卫生事业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
其它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4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占6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 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 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 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和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2年5月7日9时至5月14日17时将有效证明材料交到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0房间(联系电话:028—82726276)备案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5月30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7、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成都市温江区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试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2、审查方式: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报考要求条件携带报名时打印的《2012年温江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温江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监督举报电话:温江区监察局 (028-82722130)
政策咨询电话:温江区卫生局人事科(028-82725480)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温江公众信息网(www.wenjiang.gov.cn)
|
2012年温江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笔试科目 |
面试比例 |
备注 |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 |
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条件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
|
区卫生局 |
区医院管理中心 |
专业技术 |
计算机系统维护 |
001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
1:3 |
|
|
区妇幼保健院 |
专业技术 |
妇幼保健 |
002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区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外科类) |
003 |
1 |
普通外科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内科类) |
004 |
1 |
心血管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内科类) |
005 |
1 |
呼吸内科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内科类) |
006 |
1 |
内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内科类) |
007 |
1 |
消化内科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管理岗位 |
卫生事业管理 |
008 |
2 |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财务管理 |
009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10 |
2 |
外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11 |
1 |
骨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12 |
1 |
心血管内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13 |
2 |
重症医学/急救医学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药学 |
014 |
1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15 |
1 |
妇产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16 |
1 |
妇产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17 |
1 |
眼耳鼻喉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18 |
1 |
呼吸内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19 |
1 |
内分泌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20 |
1 |
麻醉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区中医医院 |
专业技术 |
针灸科 |
021 |
1 |
针灸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中西医结合 |
022 |
1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医学检验 |
023 |
1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中医(外科) |
024 |
1 |
肛肠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
区卫生局 |
柳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 |
医学检验 |
025 |
1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
|
寿安镇中心卫生院、和盛镇中心卫生院、柳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
专业技术 |
医学影像 |
026 |
3 |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应聘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
|
|
天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涌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寿安镇中心卫生院、和盛镇中心卫生院、万春镇中心卫生院各1名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027 |
6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1:3 |
应聘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
|
|
区卫生局 |
区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外科类) |
101 |
1 |
神经外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免笔试 |
1:3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内科类) |
102 |
1 |
心血管内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免笔试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103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免笔试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104 |
1 |
临床医学或皮肤病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免笔试 |
1:3 |
|
||
|
专业技术 |
医学影像 |
105 |
1 |
医学影像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免笔试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106 |
1 |
妇产科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免笔试 |
1:3 |
|
||
|
区中医医院 |
专业技术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107 |
1 |
中西医临床医学(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部连续工作8年以上)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免笔试 |
1:3 |
|
|
|
专业技术 |
中西医结合肝胆外科 |
108 |
1 |
中西医结合外科(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连续从事肝胆外科8年以上,能独立操作ERCP技术) |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免笔试 |
1:3 |
|
||
|
区妇幼保健院 |
专业技术 |
药剂 |
109 |
1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卫生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免笔试 |
1:3 |
|
|
|
报考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岗位的人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岗位要求专业均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