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2024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日15:00-2023年12月1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联合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附件2)。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线下报名方式:有意向报考者也可通过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主办、参与的线下大型宣讲会、招聘会投递报名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包括:《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其他可佐证2024届毕业生身份的资料、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三)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择优接洽考生或安排初试,初试形式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通过初试的,按岗位拟聘人数与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由招聘单位向考生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未收到招聘单位通知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对报考资格的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本简章规定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测试考核的方法,于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筛选,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不收取费用。
(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届时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为保障专业测试的统一有序,如考生获得多份《专业测试通知书》,需向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提交《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志愿书》(附件4,以下简称志愿书),按顺序志愿原则,选报最多3个意向单位及岗位,并按第一志愿的招聘单位及岗位参加专业测试。
(二)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三)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专家组评分后当场公布成绩。
如遇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经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加试一场专业测试,以重新专业测试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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