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桐政办发〔2017〕50号)规定,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桐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桐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24日起同时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index.html)、桐城市人民法院(http://aqtcfy.ahcourt.gov.cn/index.shtml)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2024年桐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满两年;
(七)具有桐城市户籍或夫妻一方户籍在桐城市的退役军人;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桐城市仍在聘期内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设在桐城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09办公室。(木鱼山公园对面)
报名者应按照公告上的岗位和要求应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桐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夫妻另一方为桐城市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及对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半身2寸证件照3张。
(7)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时,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为确保招聘人员质量,资格审查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注意事项:此次考试与2024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相同,如有考生同时报名,必须于2024年6月13日16:00前承诺放弃其中一个岗位。
(二)笔试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担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本)为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如特殊因素需调整,另行通知)。其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6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到桐城市人民法院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有效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面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和学历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相关事项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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