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符合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粮食局网站(www.fjgrain.com)、福建经贸学校网站(www.fjjmxx.org)、福建经贸学校公众号(www-fjjjxx-org)公开发布。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1月23日——2017年2月1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寄送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庄老师收【其中(1)(2)报名材料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邮箱,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及3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自贴一张在报名登记表上);
(2)《2017年福建经贸学校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缴交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报考务费80元(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汇到下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经贸学校,帐号:411758364334,开户行:中国银行泉州分行),在汇款附言上标注“岗位代码+姓名”,并且把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jjmxxbgs@163.com。
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其中试讲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的40%。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经贸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粮食局网站、福建经贸学校网站、福建经贸学校公众号信息。
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从业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宏昇路62号(闽台缘博物馆后面)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7338
E-mail:fjjmxxbgs@163.com》福建经贸学校2017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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